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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G351容美城区段智慧监管系统项目公告
日期:2025-05-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

3、项目名称:鹤峰县G351容美城区段智慧监管系统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6.83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66.83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1)治安监控系统:在G351设有城市休闲步道的区域安装24小时无人值守的治安监控系统;(2)车辆违停监控系统:采用即装即用、无需人工值守的全天候24小时视频分析系统;(3)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在重要交又路口安装高清电子警察系统;(4)城管事件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在重点区域搭建智能化市容乱象监管系统;(5)车辆信息分析系统:建设车辆信息分析系统;(6)执法大队监控调度室改造:监控调度室装修改造及配套安装指挥大屏。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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