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非生产性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3号地块)二期1标段2、5、10号楼幕墙工程施工已进入招标阶段,现发布招标公告,公告事宜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非生产性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3号地块)二期1标段2、5、10号楼幕墙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万圣社区2、3组、石门社区7、8组
2.3建设规模:约7656m2
2.4计划工期
2.4.1计划工期:总工期193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总工期与开竣工日期计算不一致的以总工期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铝单板雨棚及铝板装饰线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无弄虚作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亏损、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类似业绩:自2022年至今已完成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50万元或建设规模不小于7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玻璃幕墙施工项目)。(注:(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3)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3.1.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5主要人员: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3.1.6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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