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偃师区2025年省级财政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
3、预算金额:21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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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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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包 |
偃师区2025年省级财政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 |
216000.00 |
216000.00 |
4、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2025年4月18日,偃师区各镇、街道上报小麦旱情,邙岭镇旱地面积10420亩、山化镇31350亩、府店镇19300亩、緱氏镇5850亩、大口镇9410亩,共计76330亩,现采购输水软管进行物化补助。
(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3)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偃师区2025年省级财政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输水软管,具体要求及规格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8)质保期:货物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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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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