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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大冶湖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谋划研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16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黄石市大冶湖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谋划研究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5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提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记录。投标人可自行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 05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23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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