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24 23:59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为进一步提升集采成效,有效管控物资质量,优化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商城(以下简称四局内部商城)供应链结构,降低物资质量风险。现启动2025年度四局内部商城土工材料公开招募工作。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采购。本次采购实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能获取被邀请竞谈资格,参与下一阶段响应环节。现诚邀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四局”)是具有综合施工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标杆企业。公司现有员工23000余名。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钢结构建筑工程、公路、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铺轨架梁、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等。公司还拥有国外工程承包资质和对外经营权。除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外,公司业务范围还包括建筑勘察设计、新型材料制造、铁路运营服务、大型施工机械租赁、设备及材料出口、房地产开发、国家基础建设投资、交通园林、国际旅游等多个领域。由于卓越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公司成为自铁道部2005年开展铁路信用评价以来,近百家铁路施工企业中获得A类企业次数最多的单位,获得银行授信额度499亿元;多次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全国建筑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单位”、“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中国品牌文化影响力十大最具价值品牌”、“中国企业形象管理典范单位”、“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2采购内容:
本次框架采购合作期限暂定一年,每个包件区域选择一定数量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委托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作为框架协议履行主体,与入围供应商办理对账结算、货款支付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通用资格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2)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对应包件执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专用资格条款以及物资名称、包件划分情况,详见附表1:
附表1:
土工材料包件划分及专用资格条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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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区域(含省份) |
执行标准 |
包件号 |
物资类别 |
物资品种 |
规格型号 |
专用资格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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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国(除新疆、西藏、海南、青海) |
Q/CR549.5-20 16 |
TGB-0 2 |
土工布 |
聚酯短纤无纺土工布 |
2.5KN/m-25KN/ m |
1.生产能力:申请人须具备年产500万平方米土工布(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长丝土工布生产线、短纤土工布生产线、卷取机不少于两套,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发票,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数显电子拉力试验机、顶破刺破测定仪,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发票。 2.财务能力:申请人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20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3.质量保证能力: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申请物资(必须为申请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按包件内物资品名任取规格各提供一份。如无法提供检测报告,须在供货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合格检测报告。且需提供CRCC认证证书。 4.供货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项目的申请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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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短纤无纺土工布 |
5KN/m-50KN/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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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酯长丝无纺土工布 |
4.5KN/m-40KN/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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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 |
7KN/m45KN/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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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长丝有纺土工布 |
35KN/m-250KN/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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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土工布 |
30KN/m-160KN/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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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国(除新疆、西藏、海南、青海) |
Q/CR549.3-20 16 |
TGM-0 2 |
土工膜 |
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
0.3mm-1.5mm |
1.生产能力:申请人须具备年产200万平方米土工膜(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土工膜生产线、土工膜吹膜机不少于两套,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发票,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数显电子拉力试验机、电动防水卷材不透仪,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发票。 2.财务能力:申请人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3.质量保证能力: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申请物资(必须为申请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按包件内物资品名任取规格各提供一份。如无法提供检测报告,须在供货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合格检测报告。且需提供CRCC认证证书。 4.供货业绩:申请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申请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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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拉伸塑料土工格栅 |
80KN-180KN |
1.生产能力:申请人须具备年产200万平方米土工格栅(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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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国(除新疆、西藏、海南、青海) |
Q/CR549.2-20 16 |
TGGS-02 |
土工格栅 |
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塑料拉伸机、单向格栅生产线、双向格栅生产线、玻纤格栅生产线、钢塑格栅生产线各不少于两套,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发票,主要检测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数显电子拉力试验机,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发票。 2.财务能力:申请人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3.质量保证能力: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申请物资(必须为申请物资生产厂产品)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按包件内物资品名任取规格各提供一份。如无法提供检测报告,须在供货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合格检测报告。且需提供CRCC认证证书。 4.供货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的申请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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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拉伸塑料土工格栅 |
80KN-20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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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拉伸土工格栅 |
(30-30KN)-(50-5 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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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经编涤纶土工格栅 |
(30-30KN)-(200-20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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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焊接聚酯土工格栅 |
(30-30KN)-(80-8 0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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