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海市水韵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贷款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琼海市2.2项目内容及规模:现有4处海域的使用权(分别青葛片区、龙湾片区、博鳌1片区、博鳌2片区等),可进行鱼排 养殖;在东海和朝阳拥有多处地块,可开发建设办公区、停车区等场所。本工程设计取水规模 为200万m³/d,新建取水系统1处,包括进水格栅、提升泵房、配电间、管理用房等构筑物;新 建取水管道路由长度为1600m,其中陆域取水管道路由长度为170m、海域取水管道路由长度为 1250m;采用2根DN3000玻璃钢管;陆域输水主管约4000m,采用连续缠绕玻璃钢顶管,管径 DN1600~DN3800。。招标控制价328,107,8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琼海市博鳌东海村养殖区取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qhzw20250516008001;控制价:3281078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2.6质量要求:标段1:设计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3) 施工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5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5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4日 00时00分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琼海市2.2项目内容及规模:现有4处海域的使用权(分别青葛片区、龙湾片区、博鳌1片区、博鳌2片区等),可进行鱼排 养殖;在东海和朝阳拥有多处地块,可开发建设办公区、停车区等场所。本工程设计取水规模 为200万m³/d,新建取水系统1处,包括进水格栅、提升泵房、配电间、管理用房等构筑物;新 建取水管道路由长度为1600m,其中陆域取水管道路由长度为170m、海域取水管道路由长度为 1250m;采用2根DN3000玻璃钢管;陆域输水主管约4000m,采用连续缠绕玻璃钢顶管,管径 DN1600~DN3800。。招标控制价328,107,8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琼海市博鳌东海村养殖区取水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qhzw20250516008001;控制价:3281078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2.6质量要求:标段1:设计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兼任);(2)设计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3) 施工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5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5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4日 00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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