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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城县委党校学员楼、食堂、教学场地承租权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6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共江城县委党校学员楼、食堂、教学场地承租权招租项目2.2 招标编号:日通招-2025-024 号
2.3 招标范围: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模

最低限价(招标人最低分成比列)

1

食堂

用餐区域面积:597.38㎡。餐位数量:200 个。现有设备设施:厨房设备、餐具、消毒设备等按标准配备。

招标人分成计算基数(不含税):每期培训学员伙食费总额。
招标人最低分成比列:12%。

2

学员楼

学员楼面积3741.72㎡,共分4层,有 102 个房间,其中标间 96 个,单间 6 个,可供 198 人住宿。

招标人分成计算基数(不含税):每期培训学员住宿费总额。招标人最低分成比列:45%。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本不划分标

段,投标人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

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与服务要求。

2.4 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7 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全响应招标人服务要求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与中标人签订下一租赁年度合同,若中标人未通过考核,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
2.5 服务范围:安排培训班、会议等学员住宿、用餐保障(需灵活调整供餐规模),培训期间校园卫生的打扫清理。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3.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5 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0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05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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