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配件(二)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南京
标段设置:一个标段
最高限价:人民币124.5835万元。
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和总价均将被否决投标。
招标内容及规格:发动机配件(二),预计数量5786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
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
代理人的投标),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2、纳税要求: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纳税资格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
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信誉要求:未处于停业、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并加盖
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4月1日以来,提供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发动机配
件配件类销售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则需提供合
同期间的发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字迹清晰并能明显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
供。提供合同、发票(如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招标人及下属单位的业绩,仅计算一
份合同业绩。
5、授权: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或销售商出具的有关产品代理销售授权证明文
件(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承诺拟投标产品适用于在用锡柴发动机或同等技术要求或优于同等配置的
相关配件。如合同执行期间因产品适配引起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
件)
7、提供样品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提供样品备于招标人指定库房。承诺提供的样品与
投标产品一致,且后期提供产品需与样品品牌、型号、质量等都保持一致。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予同时
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
一标段的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标段。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9日9:00至2025年05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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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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