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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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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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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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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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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康科技东港项目2025年度污水厂药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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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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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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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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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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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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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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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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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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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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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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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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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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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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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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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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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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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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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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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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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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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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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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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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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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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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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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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毅康科技东港项目2025年度污水厂主要药剂采购。根据毅康科技东港项目污水厂(7万吨/日)生产经营需要,拟对该项目生产用药剂进行采购,包括复合碳源和聚合硫酸铁(液体)。要求药效稳定、质量可靠,满足项目生产经营需要。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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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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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范围为毅康科技东港项目2025年度污水厂生产经营用主要药剂,包括: ①复合碳源,要求COD当量≥40万,计划采购量270吨; ②聚合硫酸铁(液体),要求有效含量≥11%,计划采购量1700吨。 考虑聚合硫酸铁需求量较大,拟推荐两家供应商入围进行供货。拟采取评审结果公示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作为合同价,其中第一候选人分配订单比例70%,第二候选人分配订单比例30%进行供货。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是否接受作为成交候选人且非第一成交候选人时按照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货价格承担订单比例的30%。若第二候选人未承诺视为放弃,由第三候选人承担订单比例的30%,若第三候选人同时未承诺视为放弃,由第一候选人承担100%供货订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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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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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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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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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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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合格药剂生产商的合法有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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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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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环保水处理药剂的销售业绩,其中,包件一应提供复合碳源业绩,包件二应提供聚合硫酸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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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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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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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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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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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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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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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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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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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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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一复合碳源: ①复合碳源需提供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碳源成分检测报告,内容需包含主要成分、PH值,BOD当量,COD当量≥40万的测定结果,检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供应商须提前就拟报价复合碳源进行现场试验(邮寄样品),试验方案由业主方一致提供,药剂试验结果符合询比文件要求,获得采购人认可的试验合格书面报告后,此药剂品种可作为拟报价药剂。采购人不承担试验期间的药剂费及其他所有关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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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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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2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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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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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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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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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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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5-05-17 00:00至2025-05-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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