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295879.55
最高限价(元):
包1: 2125799.55元
包2:117008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民和县禹王峡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2125799.55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包一工程类修建禹王祭祀台观景平台、禹王仓廪钢化玻璃观景平台,游客服务中心、玻璃观景平台特效、景区绿化灌溉系统升级改造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民和县禹王峡景区综合提升工程包二
数量: 120
预算金额(元): 117008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包二货物类增设娱乐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一:自合同签订日之起150日历天
包二:自合同签订日之起15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 100%。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外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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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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