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铁塔2025年东莞顺丰发电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4307)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东莞铁塔2025年东莞顺丰发电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430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预算金额:123870.6元(含税)。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允许供应商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标段划分及情况如下:
| 标段 | 区域 | 镇区 | 网点数量 | 网点小计 | 网点数量比例 | 含税预算金额(元) |
| 标段一 | 东区(东部) | 企石镇 | 2 | 43 | 28.86% | 35749.06 |
横沥镇 | 2 | |||||
常平镇 | 7 | |||||
桥头镇 | 3 | |||||
樟木头镇 | 3 | |||||
谢岗镇 | 2 | |||||
东区(临深) | 塘厦镇 | 8 | ||||
清溪镇 | 5 | |||||
凤岗镇 | 7 | |||||
黄江镇 | 4 | |||||
标段二 | 西区(厚沙) | 厚街镇 | 9 | 46 | 30.87% | 38238.85 |
沙田镇 | 3 | |||||
西区(水乡) | 中堂镇 | 2 | ||||
洪梅镇 | 1 | |||||
望牛墩镇 | 1 | |||||
道滘镇 | 2 | |||||
麻涌镇 | 2 | |||||
西区(长虎) | 长安镇 | 12 | ||||
虎门镇 | 14 | |||||
标段三 | 中区(北部) | 茶山镇 | 4 | 60 | 40.27% | 49882.69 |
石排镇 | 3 | |||||
石碣镇 | 3 | |||||
高埗镇 | 2 | |||||
石龙镇 | 1 | |||||
寮步镇 | 6 | |||||
中区(城区) | 东城区 | 10 | ||||
莞城区 | 3 | |||||
南城区 | 7 | |||||
万江区 | 4 | |||||
中区(松山湖) | 东坑镇 | 2 | ||||
大岭山镇 | 6 | |||||
大朗镇 | 9 | |||||
松山湖区 | 0 | |||||
合计 | 149 | 149 | 100.00% | 123870.6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综合报价折扣最高参选限价为100.00%,供应商综合报价折扣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通过运输发电设备至发电现场提供专业规范的应急发电服务,保证顺丰网点故障性、计划性停电期间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其用电需求。为保证客户需求,将东莞顺丰网点大致划分为中、西、东三个区域,需采购3家供应商分别负责三个区域的发电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服务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供电运营支撑服务类。)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东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3.4其它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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