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李楼煤业副井井筒受厚冲积层含水层疏水影响,导致矿井工广下沉产生的竖向附加力使得副井井壁内部产生竖向应力,发生竖向压缩变形,副井井筒存在溃水溃砂安全风险。根据根据鲁西矿业风险预警通知书、《井筒安全性风险评估报告》建议,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副井井筒实施井筒修复治理工程,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1.2.采购范围及要求:对副井井筒进行修复治理,主要为井筒破壁注浆、开凿及安装卸压槽,架设保护槽钢等
1.3.实施地点:鲁西矿业李楼煤业。
1.4.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山东能源鲁西矿业李楼煤业副井井筒井壁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煤矿立井井壁注浆施工技术规范》、《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详见项目清单及相关要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进场实施,四个月内完成。
1.6.最高限价:187.84 万元。
1.7.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
结算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结算价款=全费用综合单价*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签证、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与报价中子目类似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按类似子目执行;无类似子目的,执行现行《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015)》、《煤炭建设井巷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除税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15除税基价)》、《煤炭建设机电安装工程消耗定额(2015除税基价)》上下册、《煤炭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5除税基价)》、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文件《中煤建协字(2021)第1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组价后按税前下浮7%计算,乙方自购材料单价由乙方提出,经采购人及上级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组价依据。
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无预付款;进度结算: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双方认可的进度、质量和工程量的月度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次月5日前完成审核,承包人按照审定值的80%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挂账后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通过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如有)、鲁西矿业及能源集团(如有)审计后,结算挂账至审定金额的100%,发包人在挂账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取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因承包人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承包人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等,质保期满复验合格后,由业务部门申请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最终结算价款以鲁西矿业公司审核、能源集团抽审(如有)后的结果为准,供应商按照审减值的4.5%向中介审计机构缴纳审计费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起至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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