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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低速充电设备第一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5-16 收藏项目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低速充电设备第一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低速充电设备第一次采购项目、YCZB2025-TT028-02

1.2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计采购金额为759996.19元(含税),672563.00元(不含税)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次集采中选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

如下:

综合排名

份额划分

份额比例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实施区域

第一名

份额1

60%

403537.80

全省

第二名

份额2

40%

269025.20

全省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以不含税单价为目录价报折扣,最高应答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800套集中式充电桩(10端口)、500套分布式充电桩-主机(2端口)、500套分布式充电桩-从机(2端口)、50套大功率充电桩(5端口)、合计1.025万端口。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单位)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份额1数量

份额2数量

1

集中式充电桩(10端口)

800

575.22

460176.00

480

320

2

分布式充电桩-主机(2端口)

500

159.29

79645.00

300

200

3

分布式充电桩-从机(2端口)

500

141.59

70795.00

300

200

4

大功率充电桩(5端口)

50

1238.94

61947.00

30

20

合计

672563.00

1110

740

注:①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②框架结算上限金额为该份额中选金额(合同金额=预估不含税单价*折扣*数量*(1+税率)。

2.2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日内交付货物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2.4交货地点: 辽宁省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8参选人企业信用良好,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选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参选)。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7日08:30至2025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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