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RQY-2025-0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95000.00元
最高限价: 29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无拖欠税收、免税等证明、免缴纳社保证明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因项目行业特殊性,本项目允许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者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或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授权文件;同一保险公司(或集团公司)只接受一家机构参与投标;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服务的承接企业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 5 月 19 日9:00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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