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01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8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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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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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范提升标识标牌系统 |
1.00 |
880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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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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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若有)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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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注: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采购标的名称为:“规范提升标识标牌系统”。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5月 16 日至2025年 5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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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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