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检验项目委托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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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检验项目委托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检验项目委托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人在《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标准收费金额的基础上报出优惠率,检测项目优惠率报价不低于66%,招标人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2月-2025年5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对于上述1.2-1.5条,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则无需再提供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7.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它为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包含病理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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