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S40线K114+566新建桥梁工程安全性评价服务。
2.项目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3.项目概况:对S40线K114+566新建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安全性评价。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5.采购预算(即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49625元。
6.询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级别资质,同时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包含评估咨询)。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安全性评价(评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在报价单位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价文件开启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对S40线K114+566新建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安全性评估。评估工作将涵盖项目的总体情况、路线布局、路基结构、路面状况、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组织方案等多个方面。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本项目工期延误、质量影响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递交该项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评估报告。
3.合同实施期间保障自身安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合同签订时确定。
四、报价时间
1.报价时间:报价文件必须在 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2.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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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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