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322-09地块项目(下称本项目)建设内容(详细建设内容见初步设计文件):本工程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北邻东宝兴路,东邻规划322-08地块、宝通公寓、长征大厦,南邻宝通路,西邻天通庵路。建筑用地面积:34973.5㎡,总建筑面积: 15692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810.8 ㎡,地下建筑面积51111.5㎡。地上建筑包括2栋17层办公楼,2栋25层、1栋21层、1栋26层住宅建筑,及其它配套设施;地下室为2层。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承租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322-09地块项目经理部。
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区域内施工项目提供承租服务和保障,遵循就近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承租成本,提高承租效率,现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322-09地块项目经理部作为承租人,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租赁。
2. 承租内容
2.1承租内容:
2.1.1脚手架与防护租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设备租赁经营经验的设备经营单位,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出租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资质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同类型二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需提供至少二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3.7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谈判,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谈判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代理商谈判。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2024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6)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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