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垫江县长安馨苑安全整治工程--电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小厦建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确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本项目采购各种规格型号电缆共约16160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967011.9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需求提供的各种接头及配件、招标货物清单范围内所有电缆的供货。
2.5 交货地点:垫江县城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6 供货期及质量保证期:
2.6.1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承包的垫江县城桂阳片区公共空间改造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长安馨苑节点完工之日止(在此供货期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货,每次接招标人送货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将招标人当批次所需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6.2质量保证期:国家规定了“三包”范围的产品(含各种接头及配件),中标人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履行售后服务。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产品若为进口材料,则该材料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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