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苏州市标准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的磋商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苏州市标准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的磋商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苏州市标准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的磋商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WK-C2025-0183  项目名称:###市标准地名志》编纂出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市所辖###县级行政区域为编纂范围,###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和历年地名审批资料为基础,以国家标准地名志采词规则为基本规则,以“地方志书”编纂要求为基本要求,通过对地名普查成果资料进行全面整理、标准化处理,从中梳理、筛选形成符合收录条件的词条目录,经资料收集、挖掘考证、属性数据完善,完成词条释文的编纂,并按规范格式编排成集后出版。###市标准地名志》词条,按照民政部《国家标准地名志》分类办法对11大类地名普查数据进行筛选,收录主地名词条不低于********万条,其中部分地名词条根据需要列表或列目,总字数控制在180万字左右。 验收标准:采购方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周期:###市标准地名志》编纂项目,完成周期为三年。2025年重点完成编制方案制定、服务项目购买、技术方案书编制、采词条目梳理等基础工作;2026年重点推进资料收集整理、词条内容编辑、专家论证审核工作;2027年重点完成三审三校、出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 (1)供应商须未被“****网站或“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