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项目编号:YDG(请登录)
n
项目名称: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线槽轨道改造采购项目
n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n
预算金额:62.121万元(人民币)
n
最高限价(如有):62.121 万元(人民币)
nn
采购需求:
|
n 合同包 n |
n 品目号 n |
n 采购标的 n |
n 数 量 n |
n 预算金额 nn |
n 技术参数及要求 n |
n 交货(服务)期 n |
|
n 1 n |
n B08000000 n 修缮工程 nn |
n 龙岩新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线槽轨道改造采购项目 n |
n 一项 n |
n 621210元 n |
n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n |
n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4个月内施工完毕 n |
nnn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n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n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n
(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n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n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n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n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n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n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n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n
(9)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按照本谈判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n
(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n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n
3、特定资格条件:
n
(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n
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n
③供应商须提供2名电工,具备低压电工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备注:以上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n
注:1、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
n
三、获取采购文件
n
时间:2025年5月16日 至 202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