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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昌宁县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0

最高限价(万元):80

采购需求:昌宁县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1)昌宁县全域耕地部分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等种植状况排查技术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2.本次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6 06:00至2025-05-2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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