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225.88
最高限价(万元):225.88
采购需求:2025年丽江市省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00批次、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72批次;;2025年丽江市省级及以下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1878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标任务批次量的50%(不超过60%);9月20日前,完成招标任务批次量的70%(不超过8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招标任务批次。任务完成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分析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 标段2: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标任务批次量的50%(不超过60%);9月20日前,完成招标任务批次量的70%(不超过8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招标任务批次。任务完成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分析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投标人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所投标段所有类别食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资质(提供证书以及附表扫描件并在附表中做明确标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完成此次检测任务的检验项目资质覆盖情况自查表、承诺书,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4 06:00至2025-05-2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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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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