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北京关区各口岸及其他口岸
代理清关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北京关区各口岸及其他口岸代理清关服务 已由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田湾7&8号机组和徐大堡3&4号机组北京关区各口岸及其他口岸代理清关服务
2.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
2.3 服务地点:北京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海关一般及以上认证企业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九项(一)(二)相关要求。
3.5 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未被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列为“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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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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