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宁国市中溪村纽口村庄整治工程(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6299)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国市中溪村纽口村庄整治工程
2.2 项目编号:HXJY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2.5 项目发包内容、范围、规模:工程地点位于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绿化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村庄整治工程、沥青摊铺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2.6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7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9 建设地点:宁国市
2.10 项目控制价:999598.79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82500.00元)
2.11 其他:无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交易[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响应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响应人的交易资格)。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响应人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4〕137号《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10时00分。
宁国市中溪村纽口村庄整治工程(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6299)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发包。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国市中溪村纽口村庄整治工程
2.2 项目编号:HXJY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2.5 项目发包内容、范围、规模:工程地点位于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绿化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村庄整治工程、沥青摊铺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2.6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7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9 建设地点:宁国市
2.10 项目控制价:999598.79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82500.00元)
2.11 其他:无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交易[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响应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响应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响应人的交易资格)。
3.4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响应人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24〕137号《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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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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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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