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岳峰镇榕发悦乐郡B区南侧停车场引入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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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租地址 |
租赁面积 |
最低租赁限价 (元/月·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招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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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岳峰镇榕发悦乐郡B区南侧停车场 |
929.62㎡ |
9.5 |
10年(含免租期2个月)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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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1年和第2年月租金按中标价不递增,第3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租金5%每两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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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
1.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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