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账户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账户,合同履行期限:五年
三、项目预算:无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银行机构,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投标单位名称中应有“银行”字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二)投标人应为设在天津的银行总行或分行,不接受支行投标;
(三)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格式参考附件4)。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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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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