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及资产负债表编制项目,采购人为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及资产负债表编制项目
2.2 项目编号:AHC
2.3 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安徽省级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权〔2024〕1号)要求,采购人在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任务分工为“(1)组织采集、汇总土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更新和完善相关基础数据资料,开展省级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更新;(2)指导市、县(市、区)开展土地资源资产使用权清查、价值量核算,参与土地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省级复检;(3)指导市、县(市、区)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负责省级复检;(4)承担资产负债表编制中土地资源资产价值量及变动表(TD08中林草湿之外的部分)、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资源资产价值量及变动表(TD09)填报,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数量及变动表(TD03)、价值量及变动表(TD10)填报。”
2.4 采购范围:
2.4.1根据国家对安徽省土地资源(不含林草湿)核算价格的反馈意见,配合开展修改完善,并组织县级补充完善县级核算价格体系,按照《技术指南》的要求提交省级土地资源(不含林草湿)核算价格成果。
2.4.2对市级汇总提交的土地资源(不含林草湿)价值量核算成果,配合开展省级复检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核算过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核算成果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等。根据国家反馈意见配合做好修改完善等工作。
2.4.3依托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开展对市县提交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成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估价方法的选择、核算价格内涵、估价过程、估价结果等。根据国家反馈意见配合做好修改完善等工作。
2.4.4配合甲方资产负债表编制中土地资源资产价值量及变动表(TD08中林草湿之外的部分)、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资源资产价值量及变动表(TD09)填报,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数量及变动表(TD03)、价值量及变动表(TD10)填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配合适时开展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根据国家反馈意见配合做好相关资源类型修改完善等工作。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8.36万元(含税)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9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经省级自然资源厅(或原国土资源厅)同意备案的土地估价(评估)机构(提供备案函);
3.1.2 财务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3 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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