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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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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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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迎宾大道入口提升工程采购(二次) |
1 |
批 |
1342000.00 |
否 |
13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人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无。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 月 21 日 17:30:00 前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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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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