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垦旧址文物库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军垦旧址文物库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师发改投资发〔2024〕9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本次招标人为 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2.3工程规模:新建专业文物库房一座,总建筑面积9874.63㎡,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及相应配套设施等。
2.4 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 |
|
XJZRYG(W)-2025-51 |
军垦旧址文物库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
军垦旧址文物库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所有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0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制造B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如已经更换为新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新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所授权的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制造B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如已经更换为新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新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的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提供本次设备及配件的供应、维护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存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提供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 20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 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