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新材料公司方大清洁能源2025年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SN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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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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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规定、标准及CEMS系统操作规范进行维护、维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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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传输: 1.乙方对上传数据保证真实、准确: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2.每次巡检运营人员都要与上级环保部门信息数据中心联系并核对数据, 旅送数据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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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监控诊断服务:(1次/日)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数据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辖区环保 局,并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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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校准: 1.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气态污染物CEMS、流速CEMS每24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2.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无自动校准功能的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 点和量程;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MS每30天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 3.气态污染物CEMS每15天用校准装置通入零气和量程的80%的标准气体 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工作点。 4.氧气C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湿度CMS每7天至少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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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一次仪器零点。 5.对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 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探头、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一致, 进行零点和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 6.测试单元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应按照HJ 75要求,采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准确度应符合本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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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巡检服务(1次/周): 1.乙方每周(7天)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将发现的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巡检表应有甲方(或用户)人员的签字并留甲方一份。 2.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判断技术参数是否正常; 3.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使用气体钢瓶的设备,检查气密性、气压是否达到要求; 6.检查数据传输系统,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 7.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8.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 运行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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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维护服务(1次/月): 1.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2.清洗设备计量单元、反应单元、加热单元、检测单元; 3.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须时进行修正; 4.对数据存储、通讯系统、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5.每30天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次仪器光路 的准直情况;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 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6.检查设备接地情况、站房防雷措施。 7.对于氮氧化物转化器等设备,确保转化效率达到环保局要求,对不满足 环保局要求的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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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修服务(1次/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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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各类电磁阀、泵、电极、探头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2.检查各类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是否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 更 换 ; 3.检查设备氮氧化物转换器及其他常用易耗品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更换; 4.进行一次设备重复性、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实验,实验结果符合验收规 范指标 ; 5.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 6.每3个月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过滤器、采样探头和管路的结灰 和冷凝水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 7.每3个月检查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情况、反吹泵和管路的工作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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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维护: 1.每年1次整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如需停用检查的需事先报环保 部门批准;停用期间乙方每15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再次启用前对设备 进行全面检查、校准与维护。 2.乙方仅配合环保部门,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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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故障检修服务: 1.8:00~17:00时间段内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 进行故障排除;其他时间段,应次日9:30之前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对电磁 阀失灵、泵膜裂损、气路堵塞、电源故障、数据采集传输故障等一般故障,应 在6小时内修复,72小时内故障无法排除,安装备用仪器; 2.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在1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污染源自动监 控平台,对相应时段数据进行标记。 3.设备进行维修后,使用和运行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校准检查,如 收备进行了更换,在使用和运行前对设备进行校验和比对,符合验收规范指标 后方可投运,并及时做好向辖区环保局登记备案工作。 4.CEMS系统若有隐患,乙方应做好应急预案;若需要由甲方负责的配 件,则须向甲方有关人员书面汇报,并提出到货时间。 5.CEMS系统出现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相关方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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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确保系统稳定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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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 1.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按时提交所需数据、周报、月报等报告文件; 2.设备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记录; 3.设备运行报告、定期巡检、维护保养、故障处理记录; 4.设备配件、易耗品更换记录,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检测机构的检定或检验记录等。 6、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记录不完善的,乙方无条件接受整改及环保部门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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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1.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
1.4最高限价:80000元,含税6%。
1.5 服务期:1年。
1.6 结算付款方式:半年结算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1.7服务地点:(请登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无;
2.3人员要求:无;
2.4业绩要求:无;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13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00止……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