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广智慧城3期23号楼南5-6层装修提升设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16.78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江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16.78万元 最高限价:16.7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
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广智慧城3期23号楼南5-6层装修提升设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广智慧城3期23号楼南5-6层装修提升设计项目: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
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
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① 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三项材料
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
材料。(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本项目负责人
缴纳的2025年2月-2025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4 09:00到2025-05-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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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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