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HWK-CS4标起自205省道公路分离式立交桥桥头北侧,设计号为K42+250,终于常熟北互通设计终点,设计桩号为K50+100,全长7.85km。途径常熟市梅李镇、海虞镇、常福街道。全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总体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为42m,施工工期至2027年6月结束。
主要施工内容:路线范围内2座互通(常熟互通扩建,常熟北互通新建),主线大桥859.94m/1座,主线中小桥323.507m/6座,互通立交匝道桥1322.04m/7座,支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60m/1座;通道14道(包含互通),涵洞23道(包含互通)。路基填方111.5万方,挖方36.4万方,混凝土约11.44万方,钢筋约1.38万吨。
2、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14)高强度低松弛钢绞线,抗拉强度标准值fpk=1860MPa,公称直径15.2mm,弹性模量Ep=1.95×105 Mpa,松弛率小于0.035。(技术标准按照最新出版的标准执行,合同工期内若有新的技术标准发布,则立即按新的技术标准执行)
3、验收方式:
(1)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钢绞线相应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
(2)要求交货时单捆钢绞线重量不得低于2吨。
(3)钢绞线数量以过磅验收为准,合理磅差为3‰,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承担。
(3)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
4、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票据支付,票据支付比例不高于30%,票据期限为6个月。超出部分的票据贴息费由甲方承担。
6个月期承兑汇票、融信、云信、联易融等金融产品;甲方选择每月20日双方对账后开票,30日内支付上月结算货款的70%,60日内支付上期应支付金额的2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后各期以此类推,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2个月内无息返还,本材料质保期为3个月。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3)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乙方。
(4)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若甲方未采取任何保障支付措施,逾期付款7日后按照《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支付管理办法》中的程序规定由乙方申请刚性代付。
5、公告截止时间:2025-05-14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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