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贷款业务催收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服务有效期为一年。项目范围包括招标人零售业务中传统个人贷款、线上个人贷款、互联网贷款(网络金融部)的逾期催收服务。
本项目根据各类贷款的不同逾期期限设置了催收服务收费费率上限,包括委托服务范围内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5名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比例不多于合格投标人数量的50%。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设立(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银行业贷款催收服务的相关业务经验(须提供投标人与银行签订的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基本银行账户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须具有能保证可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和较好的行业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管理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入围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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