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2025-2026年区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切实加强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采购食材配送服务。
(二)项目内容:
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进行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肉类、蛋类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豆制品;鲜奶酸奶及其他奶制品;调味品;干货杂货等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食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
1、具体配送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区局食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塔韵路166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区局长兴街食堂:吴中区长兴街115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苏街109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木渎分局食堂:木渎镇金山南路49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分局食堂:胥口镇镇孙武路703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甪直分局食堂:甪直镇清风路58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香山分局食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蒯祥路1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长桥所食堂:吴中区吴中东路146号。
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东山所食堂:东山镇洞庭路6号。
(三)本项目以基准价进行浮动率报价,浮动率不得超过5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至 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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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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