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21 12:00
1.招标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枢纽工程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挂网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站前、站后“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TCZQ-3标段,起讫里程为DK58+533.
482~DK80+139.473,正线长度21.606km,其中朝阳湖右线绕行段DYK78+890~DYK81+581.017,长度2.691km。
本标段主要工程数量为:区间路基6.499km,共计1673X2断面方;站线路基6.539km,共计22X670断面方;桥梁8.729km/15座;隧道及明洞0.59km/3座;寿安站(含站台墙、旅客地道主体结构);蒲江站(含站台桥、旅客地道主体结构);寿安梁场(负责DK38+200~DK80+139范围内共756孔箱梁制、运、架);改移道路及沟渠;取弃土综合利用;全线轨道铺设工程(正线铺新轨170.X8铺轨公里,站线铺新轨16.329铺轨公里);大临工程等。主要工程内容:标段范围内迁改、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其他与施工有关的内容。总工期:12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
建设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3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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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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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泥SN-01/SN-02/SN-03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拥有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能力(水泥要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熟料生产基地或唯一熟料来源;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允许代理商代理1个生产厂家的产品,且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2023或2024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水泥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用于梁场的水泥还应满足《客货共线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TB/T 3043-2018的规定(水泥中的混合材仅限磨细矿渣粉或粉煤灰)。等标准要求且达到最新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最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至少2份,其中至少一份低碱水泥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最近三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其中至少包含一份铁路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因质量原因被国铁集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商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水泥包件生产厂商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标供应商应满足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所供物资的管理要求,否则,采购使用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重新选择合格供应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加盖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水泥包件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5年5月21日12:00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