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3. 招标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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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项限价(人民币) |
最高总限价(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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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旅客摆渡车(电动式) |
1辆 |
209万元/辆 |
4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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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登机梯(5.8米电动式) |
1辆 |
73万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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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 |
2辆 |
40万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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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 |
1辆 |
52万元/辆 |
(1) 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每类车辆单项报价不得超过该类车辆的单项限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投标人须为所投机场旅客摆渡车(电动式)、旅客登机梯(5.8米电动式)、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车辆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拟投旅客登机梯(5.8米电动式)、散装货物装载机(电动式)、航空垃圾接收车(电动式)须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内。投标人所投标型号的机场旅客摆渡车(电动式)应具有中国民航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2) 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招标人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投标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23年1月1日至今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提供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13日起至2025年05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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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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