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FA2
三、项目概述:拟采购海口-广州机普合运邮车车载机要专用保险柜改造服务,共改造4个,采购预算3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交货。
四、招标内容:拟采购海口-广州机普合运邮车车载机要专用保险柜改造服务,预算30万元。费用由海口邮区中心承担,预算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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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数量 |
单价(万元/个) |
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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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车车载专用保险柜改造 |
4个 |
7.5 |
30 |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截图、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评标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询)。
8.投标人须具备制作和改造国家保密(险)柜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改造后的车载专用保险柜及其保险锁等产品整体要符合国家保密标准BMB54-2020,改造后的车载专用保险柜能够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检测,且取得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认证》证书和报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13日至 2025 年05月20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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