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30.00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000万元;
6.采购需求: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梳理专项工作,详见询价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注:1)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