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7 项目名称:2025年健康教育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365天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中若涉及印刷产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印刷产品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件;(2)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加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并承担参加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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