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基层防灾工程(梅州市第二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需求: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需求及《招取代理机构办法》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按照遴选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登记报名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报名时提供如下资料:
(请登录)四、报名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4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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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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