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电建汇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敦煌鸣山110kV 2#升压站AVC系统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敦煌鸣山110kV 2#升压站原配置的AVC系统因服务器运行年限较长,系统软件频繁崩溃,已无法正常运行,其相关性能无法满足酒泉电力调控中心下发的《酒泉电网新能源场站自动电压控制系统运行管理细则》相关要求,需进行敦煌鸣山110kV 2#升压站AVC系统设备技改工作(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地点: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光电产业园区敦煌鸣山110kV 2#升压站
3.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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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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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通讯终端 |
通讯规约、接口协议、策略算法、AGC控制、AVC控制功能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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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维护工作站 |
CPU:8核;内存:8G,硬盘:1T;网口:2个;键鼠1套及音箱1个;24寸显示器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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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太网交换机 |
KNS-5000(双电)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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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柜及附件 |
机柜组屏(尺寸(宽*高*深)800mm*2260mm*600mm、颜色满足用户需要),包括端子、空开、屏柜电缆等配件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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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装及调试服务 |
供货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 |
项 |
1 |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所有设备发货到买方现场,设备全部到场且具备作业条件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5.交货地点: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光电产业园区敦煌鸣山110kV 2#升压站
6.质量要求: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供应商企业标准,并达到节能降耗和国家法规环保要求;全部备件的数量应配备足够。
7.其他(如有):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具有AVC系统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禁用承(分)包商/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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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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