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工期为60日历天,以甲方要求时间起算。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依法必须招标,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除皮山+250、+220排土场、尾矿库及周边进行钻探勘察并提供勘察报告。为尾矿库1#、2#坝四期工程初步设计、工程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尾矿库及周边共布置勘探点129个,预估进尺2100米,排土场共布置勘探点33个,预估进尺1000米,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查验,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岩土工程类勘察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包括岩土工程类勘察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名,要求具备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