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财政局以石住建办〔202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4800×2200、3000×2000等钢筋混凝土雨水方沟约4810m;新建HDPE聚乙烯缠绕结构B型DN1200、DN1500雨水管道约3500m;新建HDPE聚乙烯缠绕结构B型DN1400、DN1200等污水管道约11590m;和平路(青园街西—复兴大街东)全长约7.49km,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全线主路设计速度80千米每小时,双向六车道;辅路设计速度50千米每小时,双向六车道。全线均为高架+地面辅路形式,高架起点顺接和平路既有高架桥,终点跨过复兴大街后落地,改造体育大街既有桥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道路提升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及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项工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2 09:00至2025-06-03 0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3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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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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