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润城十一街区(南、北区)路面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65.935681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小型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润城十一街区(南、北区)路面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天润城十一街区(南、北区)路面改造工程:
1、企业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
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
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13 09:00到2025-05-19 17:00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人民币,售后不退。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04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