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手术室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预算金额(万元):873.668132
最高限价(万元):872.233332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手术室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位于医技楼四层,本项目为医院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1.手术部位于医技楼四层,共计约2926.28平方米。主要功能区设计10间万级手术室其中1 间为正负压手术室),2间千级手术室,2间百级手术室,共计14 间手术室及其他辅助用房。2.针对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使用功能进行项目深化设计实施方案编制、以及项目深化设计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工程装修、强弱电、给排水、全部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竣工图制作、项目整体检验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事项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内容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项目所采购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或注册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对应覆盖本次所投二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等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且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6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8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1 06:00至2025-05-1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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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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