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学装备(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740,000.00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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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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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视野仪 |
1台 |
300,000.00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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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多功能紫外照度计 |
1台 |
90,000.00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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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离子色谱仪 |
1台 |
350,000.00 |
3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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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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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格式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特殊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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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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