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
2.2项目概况:为切实加强非油商品库存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招标人便利店商品在售情况,杜绝临、过期商品在架销售,全面摸排并分析汇总商品盘盈、盘亏情况,切实提升招标人便利店基础管理运营效率和质量,现需开展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便利店盘点督导服务项目。
2.3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止。
2.4估算金额:180万(含税)。
2.5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盘点队伍组建与设备配置支持,严格依照盘点计划组织实施实地盘点工作,并对盘点结果开展论证监管、复盘验证,确保盘点服务的专业性、准确性与实效性。
盘点预估数量:运营便利店约1030座,中央仓10座。。
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其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另行签订合同。
2.6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4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联络人1名(可与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须提供服务团队2025年1-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若无,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3.3系统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展盘点服务所需的专业盘点系统(需提供系统截图),自建系统、外购系统均可。若无,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3.4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盘点设备明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扫码枪、PDA盘点机等,需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记录截图。若无,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6 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6.1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
3.6.2投标人上一年度(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3.6.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6.4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3.7.1完全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3.7.2近三年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服务监督检查中,不存在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事故。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9 日 20:00:00时至2025年5月14日23:59: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各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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