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市第十二中学信息化考场建设项目2、委托****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本项目按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单位。包/品目名包名称数量采购预算(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代理服务费(元)整###市第十二中学信息化考场建设项目一项278********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服务要求合同条###市第十二中学信息化考场建设项###市第十二中学信息化考场建设项目(具体详采购需求见第五章)付款人###市第十二中学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质保期:具体期限详见采购需求。包括免费升级、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确保软件安全稳定运行。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成交单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验收合格且在项目专项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成交单位95%的合同款,在成交单位承诺的免费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并能积极响应售后服务(无任何法律纠纷),免费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2、成交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 )是( √ )否(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公司(行)授权。(2)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②近三个月(2025年2-2025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查询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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