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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医院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剑川县人民医院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剑川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登录)受剑川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剑川县人民医院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川县人民医院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X。

(3)招标范围:(1)对电力供给侧、需求侧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相应交易价格;针对医院用电情况和特点制定合理的购电方案、制定合理的交易品种组合及相应的电量组合,最大程度降低医院的购电成本;(2)100%消纳偏差电量,杜绝偏差电量及其考核;(3)按时完成电力交易系统相关操作,缴纳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4)协助医院完成电力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要求”。

(4)服务地点:剑川县人民医院。

(5)服务期限: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对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或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被撤消、退出售电公司交易资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用电量:剑川县人民医院医院2025年总用电量约1400000度,以实际用电量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标段。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质,须具有云南电力市场主体交易的准入手续,符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准入条件,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文件要求,已纳入市场主体目录(以云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平台公布的售电公司目录为准),具备参与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竞争性购电资格,提供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的售电资质及履约证明;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9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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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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